销售不知情的假冒伪劣商品,处理时要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卖假冒伪劣商品要担责。不过,若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且说明提供者,处理结果或许不同。
销售者要立即停止销售该商品,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调查,提供商品来源、生产者等信息。即便不知情,主观上无故意,按法律规定,商品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也可能被收缴。
就算销售者不知情,要是对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修理、更换、退货;有其他损失的,销售者要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如属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责任,可向其追偿。
为避免风险,销售者日常经营要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仔细验明商标注册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防止购进假冒伪劣商品,降低自身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