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中,遗产房屋的处理有不少法律门道。在遗产还没分割之前,这房子是归所有继承人共同拥有的。要是有部分继承人在没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把遗产房屋给卖了,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试试协商。其他继承人可以跟擅自卖房的人好好谈,让他把卖房子得到的钱返还回来。协商算是比较平和的解决办法了。
要是协商不行,还能走法律途径。如果买房的第三人是善意购买,给了合理的价钱,而且房子也完成了产权登记,那按照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就合法拥有这房子了。这时候其他继承人没办法要求把房子要回来,但可以让擅自卖房的人赔偿损失,补回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
要是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说他明明知道这房子有继承纠纷还买,那其他继承人可以去法院,请求法院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把房子要回来,然后再按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另外,如果因为有的继承人擅自卖房,让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受损的继承人收集好证据后,能去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分割遗产,还能要求对那个擅自处分遗产的人少分或者不分遗产,这也是法律对不当行为的一种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