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合同里,加盖合同章通常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大家以书面合同形式来达成约定,那么在当事人都签了名、盖了章或者按了指印的时候,合同就成立了。合同章是企业对外签合同时会用到的章,它能代表企业的想法。
当担保合同上盖了合同章,这就说明企业作为担保人,是有和对方签担保合同的意愿的。只要这个意愿是真实的,而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里必须遵守的规定,也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那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会让合同无效。比如担保行为没有经过公司内部的决策流程。就拿公司给别人做担保来说,按照公司章程,得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才行。要是没走这些程序,合同的效力可能就会受影响。另外,如果签合同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这些事儿,受欺负的那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把合同撤销。
所以,一般担保合同加盖合同章是有效的,但具体还得看有没有一些让合同无效或者能撤销的情况,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