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送完礼物后想拿回,要分不同情况处理。一般来说,礼物完成交付就属于赠与行为,只要这赠与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通常不能随便撤销。按照民法典,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像日常送的小件物品,交付后很难要回。
要是符合法定可撤销的情形,赠与人就能撤销赠与。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这时,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要是赠与的财物是赠与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没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一方擅自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种赠与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大额共同财产时,得和另一方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情人返还财物。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