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指的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关于抽逃出资的立案追诉情形,有几种情况。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且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另一种是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还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存在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两年内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等情形之一。另外,有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也会被立案追诉。
若构成抽逃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如果是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建议公司发起人、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避免出现抽逃出资行为,以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