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债起诉立案前,要是对方把钱付了,咱得从法律角度妥善处理。
第一步得确认对方给的钱够不够数。得把对方付的钱和所欠债务的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加起来仔细对一对。要是钱给足了,就可以考虑撤掉起诉。
接下来是申请撤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还没宣判的时候,原告要是想撤诉,得由法院来决定准不准。法院会看看你是不是真心想撤诉,有没有想钻法律空子的情况。要是符合条件,一般就会同意你撤诉。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得把和还款有关的凭证留好,像转账记录、收条这些。这些东西能证明债务已经解决了,以后就不怕有麻烦。写收条的时候,最好写清楚这笔钱是还哪笔债的,说明双方关于这笔债务的关系到此结束。
不管最后撤没撤诉,都得用书面或者能留下证据的方式跟对方确认债务已经结清。要是对方还有一部分钱没给,就和对方商量剩下的钱什么时候给、怎么给,然后写个补充协议把这些定下来。要是对方耍赖不给剩下的钱,那咱就接着走法律程序,继续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