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发生争议时,一般来说当事人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依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得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有争议,不意味着履行就要中止,继续履行合同是保障交易稳定、实现合同目的的基本要求。
但存在特定情形,当事人能中止履行。像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可能危及自身债权实现,就可使用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要及时通知对方。要是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当事人就得恢复履行。除此以外,若合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当事人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总的来讲,合同发生争议,通常要继续履行,但符合法定情形可依法中止。要是不清楚自己是否该继续履行合同,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防止出现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