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合同往来里,很多人会遇到违约的情况,这时候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怎么处理就成了关键问题。一般来说,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是不能同时用的。
违约金有补偿和惩罚两个作用。按照《民法典》,签合同的时候,双方可以商量好要是有一方违约了,要给对方赔多少钱,也能约定算损失赔偿的办法。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少,当事人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它们会给加到合适的数目;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多太多,当事人去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适当减少。
从法律上看,定违约金数额主要是为了补偿守约方实际的损失。要是既要违约金又要损失赔偿,很可能让守约方拿到比实际损失还多的钱,这对违约方不公平,也不符合公平的原则。所以正常只能在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里选一个来要。
要是选了要违约金,发现违约金不够弥补实际的损失,当事人能要求增加违约金,让损失能得到弥补。大家在遇到违约情况时,要清楚这个规则,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不然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