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买受人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时,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
基础条件是存在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像常见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这些权利就像一个个法律盾牌,保护着权利人的智力成果。要是没有这些受保护的权利,也就谈不上什么侵权了。
侵权行为的存在是重要一环。如果买受人在销售或者使用商品时,没经过权利人许可,就用了和别人注册商标一样或者差不多的商标,或者擅自使用了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那这就可能是侵权行为。
过错方面也有讲究。过错分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买受人心里明白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还非要这么干。过失呢,就是买受人本来应该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侵权,但因为粗心没注意到。不过有些知识产权侵权案子,不管买受人有没有过错,只要有侵权行为就得担责。
损害结果与因果关系也不容忽视。得有实实在在的损害,比如知识产权人经济上有损失了,或者商誉受到影响了。而且这个损害得和买受人的侵权行为有直接关系。
给买受人的法律建议:在采购商品时,要仔细审查供应商的知识产权情况,签订合同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侵权责任。要是收到侵权通知,别慌,先收集证据,积极和对方沟通协商,必要时找专业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