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还贷房子的处理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签的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了首付,还在银行贷了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多少得综合购房款、已还贷款、房屋增值这些因素来定。
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商量,可以让一方拿房子,给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以把房子拍卖、变卖,然后分割所得的钱。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另外,如果买房时有父母出资的情况,那就得根据出资的性质和相关证据,进一步确定房子归谁、怎么分割。比如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这都会影响房子的归属和分割结果。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这样在处理房子问题时才能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