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判断担保无效章是否有效,得把好多方面的因素合在一块儿考虑。就担保合同本身而言,假如存在主体不合适的状况,像公司对外担保时没走合法的决议程序,就算盖了担保无效章,也不能直接就说担保肯定无效。按照《民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没经过授权就擅自给别人做担保,担保合同对公司可能就不产生效力。这时候就得看看盖章的人有没有足够的权限,或者存不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况。要是盖章的人有代表权,或者能构成表见代理,哪怕盖了担保无效章,也有可能认定担保是有效的。
2、要是担保合同的内容不合法,比如担保的主合同是非法交易,就算没盖担保无效章,按照法律规定,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盖上担保无效章只是让它无效这件事更明显了,但不能因为盖了章就否定它的效力,还是得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3、从双方表达的真实想法来看,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在盖担保无效章的时候,这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而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就可以认定这个章代表的担保无效的意思是有效的。但要是一方是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盖的章,这个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销的,撤销之后就得重新认定担保的效力。
认定担保无效章的效力,要把担保合同的主体、内容、双方表达的真实想法等多方面结合起来,依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