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时候,被申请人一般是可以追加第三人的。在仲裁过程中,如果被申请人觉得案件的处理结果和第三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能够向仲裁机构申请追加第三人。按照《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要遵循公平合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原则,允许追加第三人有利于把案件事实查清楚,全面解决纠纷。
但是,被申请人追加第三人的申请得满足一定条件。其一,第三人要和案件有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案件处理结果会影响到他的权利和义务。其二,被申请人得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申请,这个具体期限可能由仲裁规则来规定。最后,仲裁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要是认为符合条件,就会通知第三人参加仲裁;要是不符合,就会驳回申请并且说明理由。
要是第三人被追加参加仲裁,他就享有和当事人差不多的权利,像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同时,他也得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遵守仲裁程序、如实提供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