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起诉然后又撤诉,在多个方面都可能引发不同的后果,这可得引起大家的重视。
从诉讼程序上讲,一旦起诉之后又选择撤诉,那么这次的诉讼程序就结束了。要是之后还想就同一个纠纷再次起诉,多数时候是没问题的,不过得看看是否满足起诉的要求。像离婚案子,要是原告撤了诉,并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又去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就提醒大家,如果有离婚诉讼的打算,撤诉得慎重。
在证据这件事上,多次起诉又撤诉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影响不小。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当事人会去收集和整理证据,可撤诉之后,随着时间过去,有些证据可能就不好找了,或者证据的证明作用也会变弱。所以,要是有打官司的想法,证据可得保存好。
再说说诉讼成本,起诉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些费用,虽说撤诉后法院会退一部分,但总归还是会有经济损失。多次起诉又撤诉,就相当于当事人多次花这个钱,经济负担肯定会增加。
对于对方当事人来说,多次被起诉又撤诉,会给人家造成困扰,甚至还可能被认定为起诉方在乱用诉权。要是对方因为这事有了额外的律师费、误工费等损失,人家是可以要求起诉方赔偿的。
所以,大家在决定起诉和撤诉的时候,一定要好好考虑,掂量一下利弊,可别因为随便起诉、撤诉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