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要是一方故意把钱花完,处理办法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笔钱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财产的主人对自己的财产是有处分权的,他能自己决定怎么用这笔钱,另一方不能干涉。
要是花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得分两种情况。如果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才花的,一般会认定这是合理消费。可要是一方恶意又不合理地把夫妻共同财产给挥霍了,像离婚前故意大量买奢侈品、搞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这种就会被看作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挥霍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要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这种行为,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要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是恶意花钱,得拿出证据来,要能证明对方的消费既不合理,又是故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拿不出证据,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