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时候,当事人要是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用交诉讼费的。
啥是管辖权异议呢?就是当事人觉得受理案件的法院,或者受理法院把案子移送给的那个法院,对这个案子没有管辖权,然后向受理法院或者接收移送案件的法院表达自己不服管辖的想法。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进行审查。要是审查后发现异议是成立的,法院就会裁定把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异议不成立,法院就会裁定驳回。在这个过程中,管辖权异议主要是关于管辖方面的事儿,不是针对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所以不用交诉讼费。
但要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费用方面的问题。要是上诉之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来的裁定,一般不会额外产生费用;可要是二审法院改变了原来的裁定,就可能会按照案件受理费的标准来收取费用,具体得看实际情况和法律是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