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在立案前归还并获谅解,一般会有比较好的处理结果。
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给自己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拿去营利,又或者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就构成挪用公款罪。要是在立案前就把挪用的公款还了,这能减轻行为的社会危害。要是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也就意味着行为造成的危害有所修复。
如果是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去营利,在立案前还上本息,情节轻微的,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挪用公款给自己使用,超过三个月没还,但在立案前还了,情节较轻的,也可能不用按犯罪处理。
就算最后还是被认定犯罪,但因为在立案前积极还款并取得谅解,法院量刑时会把这当作重要的从轻情节。可能判轻一点的刑罚,比如缓刑、单处罚金,甚至可能大幅降低量刑。不过,具体怎么处理,还得结合挪用的数额、用途、时间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要是在这方面有问题,最好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