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丈夫用共同财产给小三买东西,情况不同,处理结果也不同。
如果金额较小,且是基于日常生活需要,丈夫的处分通常有效。但要是金额较大,并非日常生活所需,还没经过妻子同意,那丈夫的行为就构成无权处分。
妻子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财产,法院通常会认定丈夫的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妻子诉求,判决小三返还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物品或对应价值。
比如丈夫用大量夫妻共同存款给小三买房产,妻子有权起诉,法院会判决返还房产或对应购房款。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整体,重大处分需夫妻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若小三主观恶意,明知男方有配偶还接受大额财物,就更没理由保留财产,必须返还。
所以,妻子遇到这种情况,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