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首先,夫妻俩能自己商量着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达成了一致的分割协议,那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要是两人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比如说生产资料,会尽量分给需要它,并且能让它发挥效益的一方;生活资料则会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求合理分配。
涉及房屋这类不动产,如果是婚后买的,通常会当作共同财产来分割。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先让双方自己协商怎么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这个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是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一方偷偷藏、转移、变卖、损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占另一方财产,分割财产时,对这种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