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参与被保全房屋的分配,可按下面的步骤来。
第一步是拿到执行依据。一般来说,能参与分配的是对债务人有合法债权的债权人。债权人得通过诉讼等方式,拿到像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这类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来证明自己债权的存在和具体金额。
第二步要在规定时间申请参与分配。执行程序开始后,要是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对被执行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申请时要交申请书,在里面写明参与分配的情况、被执行人无法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还要附上执行依据。
第三步就是等待法院进行财产分配。法院会对被保全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先扣除执行费用,再按法定顺序处理。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先拿钱,剩下的部分由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要是在先保全的债权人有法定优先受偿权,会先满足他们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