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可不能随便选基层法院,诉讼管辖是有规则的,主要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先来说说级别管辖。一般情况下,基层法院负责一审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不过,如果法律规定这类案件要由中院、高院或者最高院来管,那基层法院就没管辖权了。像重大涉外民事案件,还有可能判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通常就不会由基层法院来处理。
地域管辖相对复杂些。在民事案件里,一般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纠纷可以去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侵权纠纷能在侵权行为地的法院起诉。
刑事案件方面,犯罪地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要是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合适,也能由那里的基层法院管辖。
在行政案件中,一般要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是经过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去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总之,起诉的时候得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可不能想选哪个就选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