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里,要是找不到传唤人,而且对方不来,得区分是民事传唤还是刑事传唤,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
先说民事诉讼。要是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像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或者不到庭就没法查清案情的,法院发了两次传票传唤,对方没正当理由还不来,法院就能拘传他,也就是强制他到庭。但要是被告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法院传票传唤后,他没正当理由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就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依法裁判。
再看刑事诉讼。对于不用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还有证人,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用传唤证传唤他们。要是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没正当理由不到案,公安机关能对他进行拘传。对于证人,要是没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了却拒绝作证,法院能强制他到庭,不过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要是证人没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院会先训诫他;要是情节严重,经过院长批准,还会处以十天以下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