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看守所被关三年,得按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这人还处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这么长时间被关着,很可能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法律上,《刑事诉讼法》对司法机关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是有限制的。要是真超期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是有权利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可以向对应的司法机关反映情况,要求把强制措施换成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类的。
2、要是这人已经被法院判了刑,而且判决已经生效,那么之前在看守所关的时间是可以用来抵扣刑期的。要是剩下的刑期比较短,可能就在看守所接着服刑;要是剩下的刑期长,就会被转到监狱去服刑。
3、要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上诉或者申诉。上诉主要是针对一审还没生效的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后,就会启动二审程序。申诉的话,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要求重新审查案件。申诉的人得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和申诉书,把申诉的理由和依据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