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把房子拍卖之后,债权人要是想参与分配,得按规定的程序来。债权人得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并且在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完之前,给执行法院交一份书面的参与分配申请。在申请里要写清楚参与分配的理由,同时附上能证明自己债权的材料,像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些都可以。
2、有了证明自己债权材料的债权人,在被执行人财产还没执行完之前申请参与分配,是能参与进来的。要是债权人对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或者有担保物权,那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并且优先拿到应得的钱。
3、法院会对每个债权人的申请和他们的权利仔仔细细审查一番。在分配的时候,会先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扣掉,然后先给那些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进行清偿,比如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还有有担保物权的债权等。剩下的财产就按照普通债权的数目比例来分配。
4、要是有好几个债权人都申请参与执行财产的分配,法院会做一个财产分配方案,然后发给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如果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对这个分配方案有意见,要在收到方案之后的十五天内交书面的异议。要是其他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这个异议不同意,提出异议的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的十五天内,把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当成被告,到执行法院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