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借贷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也就是约定的法院得是和争议有实际关联的地方,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同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由约定的法院来管这个案子。
2、要是合同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对于被告住所地,要是被告是公民,一般以他的户籍所在地作为住所地;要是他经常居住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要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作为住所地。
3、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借款合同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之后也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还是确定不了的,那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纠纷里,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钱,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出借人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要是借款人起诉出借人,要求出借人把钱借给他,这时候借款人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借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和复杂,对于管辖法院确定规则的细化和明确将更加重要,这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保障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