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里有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意思是当事人要为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要是原告在民事纠纷中拿不出证据,那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若原告没办法提供证据去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就拿合同纠纷举例,原告说被告违约,但拿不出双方签的合同、被告违约行为的相关材料等证据,法院没办法认定被告违约,也就无法支持原告让被告担责的诉求。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像环境污染、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等纠纷,主要举证责任在被告。这时就算原告证据不足,只要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责,就可能要担责。
要是原告因为客观原因没法自己收集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去调查收集。比如证据存于国家有关部门,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情况。
要是原告拿不出证据,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等特殊情形,那其诉讼请求大概率会被驳回。所以,原告在诉讼前要尽量收集好证据,遇到无法自行收集的情况,及时申请法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