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事务中,很多人会误以为只要自己没收到判决书,判决就不生效,其实并非如此。判决书是否生效不能只看一方有没有收到,得根据不同的诉讼程序来确定。
在民事诉讼里,要是用简易程序审理,采用电子送达判决书,只要受送达人确认收悉,就算纸质判决书一方没拿到手,送达成功那一刻就视为送达了。要是上诉期过了,当事人也没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了。而普通程序下,判决书得通过法定送达方式送达,要是一方没收到,上诉期是不会开始计算的。要是采用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起,过了一定期限就视为送达,上诉期过了没上诉,判决书也就生效了。
刑事诉讼方面,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像被告人这类有上诉权的主体,在法定期限内没上诉,检察院也没抗诉,就算一方没收到,只要符合送达规定,期满判决书就生效。二审判决书是终审判决,一旦宣告或者送达就生效,就算一方没收到,但送达程序符合要求,也不影响其生效。
行政诉讼和前面两种类似,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没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二审是终审,送达就生效,符合送达程序时,一方没实际收到也不影响生效。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不确定判决书是否生效,一定要及时联系法院,了解送达情况和上诉期,避免因为疏忽错过上诉时间,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