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说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该做的事不做,或者没把职责履行到位,结果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相关司法解释给“重大损失”定了标准。
首先,人员伤亡方面,如果造成1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这种不同的伤亡组合,包括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都算重大损失。
经济损失方面也分几种情况。导致个人财产直接损失15万元以上算;要是直接损失不到15万元,但间接损失达到75万元以上也算。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算;直接损失不到30万元,但间接损失150万元以上也算。就算没达到前面说的个人或公共财产损失数额标准,但是这两项合计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损失不到30万元,但合计间接损失150万元以上,同样算重大损失。
另外,要是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了,也是重大损失。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导致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也符合条件。除此之外,其他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也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