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的赠与和未完成的遗嘱,处理方式差别挺大。先说未完成的赠与,在法律中,赠与合同通常是一诺千金,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一般就得把东西送出去。不过在把东西真正交到对方手里之前,有一种灵活处理的方式。像救灾、扶贫这类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还有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能随便反悔的。除此之外,赠与人是可以随时反悔撤销赠与的。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赠与人因为故意或者存在重大失误,让要送的东西损坏或者没了,那得承担赔偿责任。
再看未完成的遗嘱,有几种情况得知道。要是遗嘱人写遗嘱都没写完,比如写到一半就不写了,那没写完的部分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还有遗嘱人虽然立了遗嘱,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没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像代书遗嘱少了一个见证人签字,那这个遗嘱可能就无效了。另外,遗嘱人立了遗嘱之后又改变主意,这也是可以的,可以通过重新立遗嘱、写书面声明等方式来改变或者撤销原来的遗嘱。
要是因为这些事儿产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自己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对赠与和遗嘱的效力、要不要履行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