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诈骗的钱被第三方善意取得了,一般是没办法直接起诉这个第三方让他还钱的。《民法典》有规定,要是没有处分权的人把不动产或者动产转给了别人,原来的所有权人是可以把东西追回来的。不过,在这三种情况同时满足时,接受转让的人能得到这个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是接受转让的时候,这个人是不知情的,主观上是善意的;二是以合理的价格做了转让;三是如果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需要登记,那就已经完成了登记,不需要登记的也已经交给了接受转让的人。要是第三方符合这些情况取得了所有权,原来的所有权人就只能找那个没有处分权的人要求赔偿损失。
在诈骗案子里,如果第三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他就合法拥有了这笔诈骗来的钱,受害人不能让第三方还钱。这时候,受害人可以通过刑事诉讼,让诈骗的人把骗的钱退回来,也可以另外去法院起诉,要求诈骗的人赔偿损失。但要是第三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受害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第三方把诈骗金额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