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被退回,能不能算送达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这种情况下,送达人有办法让传票也算送达。送达人可以找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来,跟他们说明情况,然后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拒收的事由和日期,再让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就行;也能直接把文书留在住所,同时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但要是传票被退回是因为地址有误,或者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等其他原因,那就不算送达。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从法院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一定期限,就视作送达了。
所以说,传票被退回之后,得看看是啥原因导致退回的,还有法院后续采取了什么送达措施,才能确定传票到底有没有送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