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租赁期间损毁,赔偿责任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让房子损毁了,比如使用不当或者故意破坏,按照《民法典》,承租人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就像承租人随意改动房屋结构,把部分墙体弄坏了,那他就得赔偿修复的费用等损失。
但要是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像地震、洪水这类自然灾害让房子受损,一般来说承租人不用担责,损失由出租人承担。不过,双方也能在租赁合同里对不可抗力造成损毁的责任承担另外做约定。
如果是房子本身质量有问题,自然损坏了,而且承租人使用也没不当之处,那维修和赔偿责任就归出租人。因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的房子在租赁期间能正常使用,房子因为自身质量问题损毁,就得他负责维修和承担相关损失。
要是房子损毁是第三人造成的,比如第三人侵权,那就由第三人赔偿。这时候,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能要求第三人赔偿损失。
要是在赔偿问题上起了纠纷,可以先按合同约定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还能走诉讼等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