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半给小三转钱,要注意诉讼时效是三年。按照《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就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该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是谁那天起开始算。比如配偶一方知道另一方给小三转钱了,就从知道这个事儿的时间点开始,往后三年就是诉讼时效。
在这三年里,如果权利人向对方提出还钱的要求、对方同意还钱、权利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就会让诉讼时效中断。一旦中断,诉讼时效就重新计算。
要是过了三年才去起诉,对方可以用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履行还钱义务。不过,即便超过时效,法院还是会受理案件。但要是对方拿诉讼时效已过抗辩,而且法院查下来没有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况,那权利人可能就赢不了官司。所以,一旦发现另一半给小三转钱,得赶紧主张自己的权利,别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