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是夫妻共同债务有一方不付,第一步得先搞清楚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表示要承担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确定是共同债务后,如果有一方不付款,债权人有权利向夫妻双方讨债,让双方一起还钱。这意味着,债权人既可以找不付款的那一方要,也能找另一方要。
要是一方承担了超过自己该承担份额的债务,承担之后是有权向不付款的一方追讨的。这时候,可以先试着和对方商量,让对方承担他该负的那部分债务。要是商量不通,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得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像债务合同、还款记录、离婚协议这些,用来证明债务是存在的,是什么性质的债务,以及双方各自该承担多少。
等法院判决下来,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通过法律手段,就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债务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