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中申请设备质量鉴定,另一方当事人是有权拒绝的,但得考虑拒绝理由是否合理以及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当事人申请鉴定属于其在诉讼中的权利。要是有人在二审时提出设备质量鉴定申请,要是这个鉴定对认定案件基本事实很关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
要是另一方拒绝鉴定,法院会审查拒绝的理由。要是理由合理,比如已经有足够多的证据能证明设备质量没问题,又或者要鉴定的设备已经没办法进行鉴定了,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拒绝的一方。
然而,如果拒绝理由站不住脚,而且这个鉴定对于搞清楚案件关键事实是必不可少的,那法院可能会要求拒绝方配合鉴定。要是拒绝配合,就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按照相关规定,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对拒绝方不利的事实。
所以,在二审对方申请设备质量鉴定时,当然可以拒绝,但一定要好好判断拒绝有没有合理的依据。要是盲目拒绝,就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建议根据手里掌握的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仔细权衡之后再决定到底要不要同意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