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个人土地能否作价入股,要根据土地性质来确定。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能够通过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也就是把土地经营权量化成股权,用于农业合作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不过,入股时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也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者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土地后,土地使用权可作价入股。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能直接作价入股。
另外,如果土地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或者土地用途改变未获批准,这种情况下土地无法正常作价入股。遇到这些问题,要先解决土地权利受限或用途变更的审批问题,才能考虑作价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