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就是出了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咱们来看看它的认定标准。
先说说主观方面,行为人得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要是有人出事后,因为怕被现场群众打,暂时躲起来了,之后又主动回来配合处理,这种就不算逃逸,因为他没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
再看看客观方面,得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比如,明知道出了事故,直接开车或者弃车跑了;有酒驾、无证驾驶嫌疑,报了案却不留在现场等处理,弃车离开又回来;把伤者送到医院,却既不报案还无故离开;接受调查的时候跑了。这些情况都符合逃逸的客观表现。
但有些情况不能算肇事逃逸。像事故双方对事实没争议,自行撤离现场协商解决,还留下真实信息;有紧急危难情况必须离开,事后能证明的;出车祸后受伤了,急着去医院,来不及报案,还积极委托别人处理。
所以啊,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不能只看一方面,要把主观和客观因素结合起来判断。大家遇到交通事故,可别一时冲动逃跑,一定要积极面对、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