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有多种处理方式。
公司和相关股东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发生纠纷后,双方直接沟通,就侵权行为和赔偿事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这样能高效解决问题,还能维护公司内部关系稳定。
要是协商不成,公司可以走内部救济途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监事损害公司利益时,这些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
若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三十日内未起诉,又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院会根据股东给公司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若股东不自觉履行,公司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