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即离婚诉讼被驳回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得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但要是存在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则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可随时再次起诉。“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指有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像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严重威胁另一方人身安全等。
被告起诉不受上述六个月时间约束。若被告想提起离婚诉讼,随时能向法院起诉。
给大家一些建议,如果是原告,在离婚诉讼被驳回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就耐心等待六个月。要是短期内发现新情况、新理由,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再次起诉。而被告若有离婚意愿,可随时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递交诉讼。另外,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清楚了解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