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得结合具体情形来定,超一年是否还能行使,有不同规定。
如果是重大误解,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90 天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要是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 1 年内没行使,撤销权也消灭。另外,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 1 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消灭。而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行使撤销权,同样也会丧失该权利。
要是受胁迫,胁迫行为结束没超过 1 年,是能行使撤销权的。普通可撤销情形中,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超过 1 年,通常撤销权就没了。不过,要是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日起没超过 5 年,同时有证据表明 1 年期限内存在法定的让期限中止、中断的情况,还是有机会继续行使撤销权的。
所以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结合实际和具体法律关系,来确定自己能否行使撤销权,拿不准的话,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