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要是公安机关拘留了人,觉得有必要逮捕,就得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多7天,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要是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30天。所以,从拘留到决定是否逮捕,最长是37天。
要是人被抓37天后还没收到逮捕令,有两种情况及处理办法。一是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这时公安机关要马上释放被拘留的人,还得把执行情况告知检察院。要是还需继续侦查,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就依法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二是可能因为司法程序延误等特殊情况。这时家属或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律师能向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提法律意见,要求说明未作决定的原因,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合法。要是存在超期羁押,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