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小三把财产返还之后再去要精神赔偿,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从法律层面讲,小三插足别人的婚姻,她和有配偶的人之间的关系是违反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的。原配因为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有权利要求小三归还配偶私自赠送的财产,这其实是在保护合法婚姻关系里的财产权益。
至于精神赔偿,得有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以索要。通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中,能要求赔偿的是婚姻关系里没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受到伤害的配偶,而不是小三。小三在这种不道德的关系里,并不是法律要保护的正当权益主体。她所谓的“精神损害”,是自己插足别人婚姻造成的后果,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那种因为别人侵权而导致的精神损害情况。
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和社会倡导的公序良俗价值观下,小三返还财产后索要精神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