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
首先是人身权益受损。当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等各类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被侵权的人就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举个例子,要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了,受害人因为容貌受损、行动不便而产生严重的精神痛苦,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赔偿。
还有特定物损毁灭失的情况。如果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了,物品的所有人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比如祖传的唯一一张照片、结婚录像这些被损坏了,肯定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
另外,侵害死者权益也能申请。要是有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等权益,或者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又或者对遗体、遗骨有不当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是违约造成精神损害。要是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了对方的人格权还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也不影响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