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起借的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阶段一般能只针对夫妻中的一人进行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共同债务得两人一起还。债权人有权利让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把债全部还清。执行法院为了让债权人的钱能收回来,是可以对夫妻中任意一方名下的财产动手的,像把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甚至拿去拍卖都行,不会只盯着债务中的一部分份额来执行。要是执行了一方的全部财产把债还上了,这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回自己多还的那部分钱。
但执行一方财产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被执行的财产是这一方维持生活必需的,像生活物品、住房这些,法院会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保障这一方最基本的生活。所以在执行的时候会有一定限制。另外,要是执行的时候对财产性质有争议,比如被执行的一方说这财产是自己个人的,不能用来还债,这种情况就得走法定程序来确定。比如说可以另外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财产性质的争议。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夫妻共同借款时,最好提前明确各自承担的债务比例,避免日后出现纠纷。要是遇到执行问题,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