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九座车多拉了6名幼儿,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要看是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且严重超载。如果是幼儿园校车、托管班接送等营利性载客,核载9人实载15人超员66%以上属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司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者都可能担责。法律层面:第一,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严重超员”司法实践一般指超员20%以上,你这远超。第二,即便不是正规校车,若是收费接送孩子也可能被认定“旅客运输”。第三,非营运私家车偶尔顺路带人一般不定罪,但6名幼儿加超员这么多若收费或属经营性质就危险。第四,超员本身还违反道交法要罚款扣分,更怕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建议立即停止这种拉法按核载人数分批次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