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花钱托人「办工作」没办成又不退钱,是否构成诈骗,关键看对方从一开始有没有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对方根本没有办事能力、编造关系、收钱后挥霍或失联,明显是借办事之名行骗,数额达到立案标准(一般三千至一万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可以报警。但如果对方确实去跑了关系、花了成本,只是事没办成,多按民事委托或不当得利处理,您可起诉要求退还费用,不以诈骗论。建议您:一、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对方承诺的书面或语音证据;二、先发函催告退款并固定证据;三、若发现对方同时骗多人、收款后消失,果断报警。注意这类「找关系办事」本身违反公序良俗,即便民事诉讼,法院也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按过错返还。维权时重点证明对方「一开始就没打算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