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后退回,会不会构成犯罪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收了请托人的财物后,马上退还或者上交,这就不算受贿。这里说的“及时”,就是主观上没想着受贿,客观上也快速把财物退还或者上交了,说明这人从始至终都没受贿的想法。举个例子,国家工作人员当场拒绝别人送的财物,但没成功,然后马上主动把财物交给单位的纪检部门,这种情况一般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不过,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收了贿赂之后,因为自己或者和他受贿相关的人、事被查了,为了掩盖犯罪行为才把财物退还或者上交,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受贿罪。这说明他在收下财物的时候,就已经有受贿的故意了,后面退还只是想逃避法律的惩罚。比如说,听说相关部门开始调查受贿案件了,才赶紧把财物退回去。
所以,判断收受贿赂后退回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收财物的时候有没有受贿的想法,还有退还财物的原因和时间。至于有没有受贿故意,要由司法机关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