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请求抚养的,法院会支持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与子女感情等因素。比如一方收入稳定、居住环境好,争取抚养权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能表达愿随哪方生活,法院会将此作为重要参考。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离婚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另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要协助。
若父母就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产生纠纷,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