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性被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要是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就应当宣告缓刑。
“判决确定之日”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日子。要是一审宣判之后,当事人没上诉、检察院也没抗诉,上诉和抗诉期满后判决就生效。要是提出了上诉或抗诉,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后,二审判决宣告当天判决生效。
处于缓刑考验期的怀孕女性要遵守相关规定。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会客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要是违反这些规定,就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怀孕女性在缓刑考验期要严格律己,避免触犯规定而失去缓刑机会,重新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