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案件里,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看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还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就像受害人受伤后一直在治疗、休养,直到定残前都没办法正常工作,这段时间就是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有两种不同算法。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比如受害人每月工资是固定的,受伤请假期间单位没发工资,工资减少的部分就是误工费。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算;要是没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算。
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时,得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像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这些可以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的情况。法院会按照这些证据和具体情况,合理判定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