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只由一方签字的抵押合同大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合同就是民事主体之间,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协议。这得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都想法一致,也就是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行。合同的订立就像一场“互动游戏”,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只有双方都签了字、盖了章或者按了指印,合同才算是正式成立。要是只有一方签了字,那就说明另一方没表达出同意的意思,合同都没成立,自然就没有法律效力。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没签字的那一方,虽然没在书面合同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可实际上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比如说,接受了抵押物,还去办理了抵押登记,而且签字的那一方也接受了这种情况,那这个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当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也接受了,合同就算成立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双方都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这样能避免因为合同形式问题导致合同不成立。要是遇到对方没签字但已经开始履行义务的情况,也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办理抵押登记的手续等,以防日后产生纠纷。